裕福支付服务协议

“裕福支付”是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向用户提供的互联网支付服务平台。为了保障您的权益,请于注册或使用本服务前,详细阅读本“裕福支付服务协议”条款的所有内容。其中用粗字体予以标注的,是与您的权益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关系,及对本公司具有或可能具有免责或限制责任的条款,请您特别注意。当您注册或使用本服务时,即表示您已阅读、了解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之所有内容。我们保留根据公司运营需要调整本服务条款之权利,并提前通过网站、APP等公告最新的服务协议,最新的服务协议在公告届满30日起生效,您应关注我公司公告的最新服务协议,若您无法同意最新的服务协议内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服务。
 

特别提示:
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并成功注册裕福支付账户时,您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如您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您未满18周岁,则您应在监护人监护、指导下阅读本协议和使用本服务),或者是在中国大陆地区合法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服务条款内容不受您所属国家或地区法律的排斥。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终止使用裕福支付服务。
支付账户所记录的资金余额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其实质为客户委托支付机构保管的、所有权归属于客户的预付价值。该预付价值对应的货币资金虽然属于客户,但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惩戒期满后,受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新开立账户业务的,支付机构将加大审核力度。人民银行将上述单位和个人信息移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布。
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承诺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本账户;您不得将账户出借、出租、出售、从事或者协助他人从事非法活动;并且本账户不支持透支。

 

一、“裕福支付”服务概要及流程介绍
您按照页面提示填写、提交相关真实、准确资料注册实名“裕福支付账户”(下称“账户”),并为该账户设置密码,此账户是您在使用“裕福支付”服务时的唯一身份,是裕福支付根据您的真实意愿为您实名开立的,用于发起支付指令、反映交易明细、记录资金余额的电子簿记载体。一个手机号码/邮箱只能注册一次,本公司保留终结重复账户的权利。您完成注册后即成为裕福支付客户。
在符合裕福支付规定或产品规则的情况下,注册成功后您享有的服务主要有:

1、充值、保管功能:您可以使用福卡或已经开通的银行卡向支付账户充值一定金额的货币,由本公司代为保管。本协议所称福卡,是指由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发行的预付卡。
2、提现服务:您可以请求裕福支付将您支付账户余额中的资金结算到您名下的有效中国大陆银行账户内,该银行账户开户名需与您的姓名或名称一致。除被止付或限制款项外,裕福支付将于收到提现指令后的一至五个工作日内,将相应款项汇入该银行账户。您理解,根据您提供的账户所属银行不同,会有到账时间差异。此外,裕福支付会对提现进行风险审查,因此可能导致提现延迟。您理解并同意您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您提供的银行账户对应的银行提供的,您需向该银行请求查证。
3、支付功能:作为本服务用户,您可以通过裕福支付平台为您提供的裕福支付账户支付、银行卡快捷支付、福卡在线支付等支付功能进行支付购买支付平台商户的商品或服务。
您可委托裕福支付开通银行卡快捷支付服务,使用裕福支付直接对您绑定的关联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操作。您应在 “添加银行卡”页面输入您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卡号、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待前述信息经您的开户银行校验通过后,方能使用。您知悉并同意,因您的银行账户的功能、限额、类别等情况发生变化,或银行账户被撤销或归并而无法正常使用相关服务的,您需与银行协商解决并及时通知裕福支付,裕福支付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4、退款功能:如您因通过裕福支付平台购买支付平台商户的商品或服务而发生退款的,退款资金可按原支付路径退还。
5、转账功能:是指收付款双方使用本服务,在付款方向裕福支付指示收款方裕福支付账户和转账金额后,将付款方裕福支付账户内指定金额的款项划转至收款方裕福支付账户的一种资金转移服务。裕福支付提示您注意:该项服务适用于您与收(付)款方彼此都有充分了解的转账行为。在您使用转账服务指示转出资金时,您所转出的款项将进入您向裕福支付指示的收款方的裕福支付账户。
基于此项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在使用转账服务时,您理解并接受以下条款:
(1)裕福支付为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有权对所有用户使用转账服务时的转账款项的每天转账最高限额、每天转账的最高频次、每笔转账最高限额、转账到账时间进行限制,并保留对限制种类和限制限额进行调整的权利。
(2)您可能收到由于使用转账服务的付款方指示错误(失误)而转账到您裕福支付账户的款项,在此情况下您应该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处理收到的该笔款项。
(3)使用转账服务是基于您对转账对方的充分了解(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真实身份及准确的裕福支付账户等),一旦您选用转账服务进行转账,您应当自行承担因您指示错误(失误)而导致的风险。您理解:裕福支付仅向您提供资金支付渠道,在向您指示的收款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转账后,即履行完毕当次服务的所有义务,裕福支付无义务参与支付环节之外的任何赔偿、纠纷处理等活动,亦无法承担任何责任,您应当自行处理相关的纠纷,但裕福支付可基于您纠纷解决的需要给予必要的合理范围内的协助。

6、查询、密码修改功能:您可以免费查询您的支付账户自查询之日过去一年期间的交易流水、充值流水,修改您的登录和支付密码。
7、交易额度限制:为保障裕福支付账户交易安全,本公司可根据裕福支付账户的用户身份基本信息验证情况、交易验证方式的安全级别及对裕福支付账户交易风险的其他判断,调整裕福支付账户的每日、每月或者每年交易限额、限制裕福支付账户的部分或全部支付功能或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您应充分理解并予以配合。
8、代缴费:代缴水电燃气费。
 

二、使用本服务的一般规则及义务
(一)为了更好的使用“裕福支付”服务,您需遵守以下规则、履行相应义务:
1、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即授权本公司在您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按照您的支付指令为您提供支付服务。
2、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页面上出现的关于交易操作的提示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了解并同意本公司有权修改服务的相关规则,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到您手机的短信等)为准,您同意并遵照服务规则是您使用本服务的前提。
3、您认可支付账户的使用记录、交易金额数据等均以本公司支付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如您对该等数据存有异议的,应自您账户数据发生变动之日起三日内向本公司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据供本公司核实,否则视为您认可该数据。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支付账户查看。因您没有及时查看而导致您未能及时知悉您账户的资金变动而产生其他任何纠纷或损失的,本公司无法承担任何责任。

4、注册相关义务:
您必须依本服务注册之提示提供您本人正确、最新及完整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或其他文件),同时您同意并授权裕福支付在提供服务前或期间向有权机关或组织查询或核实您的相应信息。若您为个人用户,您同意裕福支付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客户身份识别等义务时,有权核对您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必要证件,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您应积极配合;若您为单位用户,您同意裕福支付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客户身份识别等义务时,有权核对您的依法设立或者可依法开展经营活动的执照、证件或其他必要文件,并留存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办理业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您应积极配合,否则裕福支付有权限制或停止向您提供服务。若因您未及时更新基本资料,导致“裕福支付”服务无法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不得将此作为取消交易或拒绝付款的理由,本公司亦无法承担任何责任,所有后果应由您承担。
您有义务维持并立即更新您的“用户资料”,确保其为真实、最新及完整。若您提供任何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的资料,或本公司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资料为错误、虚假、过时或不完整,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您的账户,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对此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您并同意负担因此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支出。
您保证不使用他人的资料进行裕福支付账户注册。
5、账户安全
(1)为了您的账户安全,您同意裕福支付可以选用下列一种或几种要素,对您使用支付账户的交易进行验证:
A、仅您本人知悉的要素,如静态密码等;
B、仅您本人持有并特有的,不可复制或者不可重复利用的要素,如经过安全认证的数字证书、电子签名,以及通过安全渠道生成和传输的一次性验证码等;
C、您本人的生理特征要素,如指纹、人脸、虹膜等。
您需对您使用以上验证方式通过交易验证所进行的一切交易行为负完全的责任。

(2)本公司会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采取措施对账户安全进行管理。但采取必要和有效的措施,确保您本人用户密码、验证码等验证要素及账户的机密安全,是您的责任。您将对使用您本人密码、验证码等验证要素及账户所进行的一切行为,负完全的责任,并同意遵守和执行以下事项:
A、您的密码、验证码等验证要素或账户遭到冒用、盗用或有其他任何影响安全的问题发生时,请立即通知本公司。对因上述违法行为造成的后果,除非可证明本公司对未经合法授权之使用的形成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您迟延通知,则迟延期间产生的损失,本公司将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B、您不可向其他任何人泄露、透露、告知您的账户和密码、验证码等验证要素,亦不可使用其他任何人的账户和密码、验证码等验证要素。由于您的原因导致您的账户和/或密码、验证码等验证要素被其他任何人知悉,造成您的账户和/或密码、验证码等验证要素被他人使用导致您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司有权了解您使用裕福支付产品或服务的真实交易背景及目的,您应如实提供裕福支付所需的真实、全面、准确的信息或资料;如果本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您提供虚假交易信息的,本公司有权暂时或永久限制您所使用本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
6、交易风险
您注册并接受本服务条款后,若您或对方未遵守本服务条款及其补充文件或本公司页面说明中之操作步骤和规定条件(包含任何不合法或未经许可之交易),本公司将不保证交易会顺利或者正确完成,且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7、交易验证规则及电子支付指令传输路径
您在交易环境下需通过支付账户的账户名、密码及验证码等验证要素对您身份进行验证,上述操作未通过验证,本公司将有权终止支付。您通过交易验证后,本公司将您的电子支付指令转接至相关清算机构(银联、网联等),并由清算机构向您的交易银行请求执行您的支付指令;银行验证并执行您的支付指令后通过原路径返回您的交易结果,我公司将在交易页面及支付账户交易记录中向您提示及记录。
8、交易退回处理规则
当您使用本服务进行付款时,可能由于清算机构或银行系统问题、清算机构或银行相关作业网络连线问题、以及身份确认错误或其他因素,造成交易无法完成。您必须确认您所输入之本人基本资料无误,以便本公司能及时通知您取回您所承担之金额及费用,若因交易取消(撤销)、退货、交易不成功或者投资理财等金融类产品赎回等原因需划回资金的,相应款项将划回原扣款账户。若您所提供之本人基本资料有误,造成本服务无法完成交易,且无法及时通知您或无法向您退款,本公司将不对此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9、通知义务和挂失规则
如果您发现有以下问题请立即通知本公司,您也可以通过客服电话挂失您的支付账户,并同意在挂失操作成功后,本公司有权根据自身判断对您账户采取冻结等措施:
A、认为您的账户或密码等验证要素可能存在安全问题;
B、您发现有人私自使用您的账户或密码等验证要素;
C、有人已经知悉您的账户和密码等验证要素或者您发现您的交易记录有误;
D、您发现有未经您授权产生的交易等。
10、证据保留义务
  为使您的利益在发生账户冻结并索回款项时得到有效的保护,您需保留与实际交易有关的一切证据。这些证据至少应包括订单号、交易双方姓名或名称、交易日期、交易金额、交易商品或服务内容、收货地址、发货单、运输/邮寄单据、收货人签收单等。有关交易信息应保留至少18个月。

11、权利义务移转限制
在本服务条款之约束下,若无本公司的书面同意,您无法转移任何权利和义务。
12、注销账户
如您需要注销您的账户,应先经本公司审核同意。本公司注销该账户,即表明本公司与您之间的协议已终止,但您仍应对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仍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保有您的相关信息。

(二)为了更好的提供 “裕福支付”服务,我们会履行下列职责
1、本公司按照用户发出的指令,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
2、本公司将妥善保管您的注册信息及交易信息,并承诺不将此类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除双方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3、本公司对您的资金会妥善保管。
4、任何时候您使用“裕福支付”服务暂留的资金,绝对独立于本公司自有经营资金之外,并不会将您的资金用于非您指示的用途上,且您的资金不产生任何利息。
5、本公司严格遵照相关法规,通过清算机构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合作为你提供相关支付服务,但您知悉资金于途中流转需要一定的合理时间。
6、为了交易安全,本公司具有以下职责: 您同意本公司有权基于单方判断,包含但不限于本公司认为您已经违反本服务条款的明文规定及精神,或在发现异常交易或有违法之虞时不经事先通知而冻结您的账户、密码,并拒绝您使用本服务之部分或全部功能。您在希望解除冻结或索回您在账户中的款项时,本公司有权要求您向本公司提供合法有效的交易证据及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件或其他文件),必要时您应就您提供的证据向本公司、清算机构、银行或有关司法机构予以说明。否则,您应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在发生任何违法交易、盗窃或诈骗行为等触犯刑法之情况时,本公司有按照有关司法机关之指示行事的职责。由此造成账户冻结或款项转移而涉及您的合法权益时,您应及时主动向本公司、清算机构、银行或有关司法机构提供有关交易证据,并向清算机构、银行或有关司法机构进行说明,如未能提供真实有效的交易证据,您应独立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本公司对获得的所有用户信息严格保密,除法律规定和另有约定外,不会对外提供任何用户信息。
9、本公司负责维护自身支付业务相关系统设施和技术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要求。
 

三、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均构成违约,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裕福支付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您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1)涉嫌直接或间接参与欺诈、赌博、非法集资、恐怖融资、洗钱,或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冒用他人名义、盗用他人信息使用本服务,或涉嫌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2)进行与您或交易对方宣称的交易内容不符的交易,或不真实的交易;
(3)企业用户的经营及财务状况恶化无法正常经营,或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单位注册地址不存在或者虚构经营场所的;
(4)自然人用户、企业用户或企业用户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银行卡清算机构、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列入黑名单,或存在被国家机关、行业协会的处罚记录的;
(5)实施违规操作,或违反本协议,且经指出拒不改正或在合理期间内虽有改正但无法达到裕福支付整改要求和目标的;
(6)无理拒绝或故意拖延裕福支付交易查询、调单查询或检查要求的;
(7)企业用户进入破产程序、解散、营业执照被吊销;
(8)实施有损裕福支付利益或商誉的行为的;
(9)违反本协议或利用裕福支付提供的服务从事非法业务的;
(10)出现风险事件或经裕福支付判断交易异常的;
(11)违反裕福支付的相关规则和制度的;
(12)其他裕福支付有正当理由认为不适当之行为。
您存在上述违约行为时,裕福支付有权对您名下支付账户暂停或终止提供全部或部分支付服务,或对资金的全部或部分进行止付,且有权限制您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的部分或全部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对这些账户名下的款项和在途交易采取取消交易等限制措施),如因您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导致裕福支付、其他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等遭受损失的,裕福支付有权向您追偿并有权随时从您名下的支付账户扣除相应资金以弥补该等损失。
 

四、其他规定
1、系统服务中断或故障的处理
系统因下列状况无法正常运作,使用户无法使用各项服务时,本公司对您不负任何损害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
A、本公司系统停机维护期间,但本公司将提前通过官方网站等向您公告通知;
B、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的;
C、因台风、地震、海啸、洪水、停电、战争、疫情、恐怖袭击等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公司系统障碍不能执行业务的。
2、赔偿责任的限制
A、用户信息是由用户自行提供,本公司无法保证用户信息的真实、及时和完整,您应对您的判断承担全部责任。
B、本公司未对交易标的及“裕福支付”服务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您经由“裕福支付”服务购买或取得之任何产品、服务、资讯或其他资料将符合您的期望。
“裕福支付”服务的合作单位,所提供的服务品质及内容由该合作单位自行负责。
3、收费项目和标准:裕福支付保留收费的权利,并在服务页面明示公布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具体请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规则为准。

4、差错争议及投诉:您在使用本公司支付服务中出现任何交易差错、系统异常或有任何疑问、投诉及建议,均可通过本公司客服渠道进行询问及反映(客服电话为400-000-8800或010-65305555),本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予以处理。
5、损失责任划分和赔付规则
本公司向您的开户银行发送支付指令时,银行负责设立与您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单笔和单日累计交易限额,承诺无条件全额承担此类交易的风险损失先行赔付责任。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不能有效证明因客户原因导致的资金损失及时先行全额赔付,保障客户合法权益。在处理先行赔付业务时,您需按照银行或者本公司的操作流程并提交必要材料进行处理。

 

五、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
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时,各方应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纠纷处理原则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各方应将争议提交裕福支付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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